2023年5月4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
2023年4月27日
星期四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2023年4月,广东省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
2023年4月26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利剑”重磅,广州医保通报5起典型违法案例
为保障基本医保基金安全、合理使用,严厉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本期选取5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涵盖冒名就医、虚增药品库存、虚开处方、串换药品、重复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警醒定点医药机构及广大参保人员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023年4月23日
星期日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4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接访范围。
2023年4月19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4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4月23日(星期日)上午9:30-12:0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接访范围。
2023年4月11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3月23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准备…
2023年3月21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准备…
2023年3月9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度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需按照国家、省关于长护险试点的具体工作要求统筹推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3年3月1日
星期三 · 3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一)执行整合后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27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实施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2023年2月23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2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接访范围。
2023年2月22日
星期三 · 2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2月23日接访公告
现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9:00-17:00 二、接访地点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2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不属接访范围。
2023年2月16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2月17日接访公告
现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2月17日(星期五)9:00至17:00。 二、接访地点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
2023年2月14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2月15日接访公告
现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二、接访地点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
2023年2月13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2月市医保局领导接听12345热线群众来电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91号)的要求,热线定期举行区人民政府、市政府职能部门领导接听群众来电活动,集中解答、受理群众来电反映的问题及诉求。
2023年2月6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
为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工作水平,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的通知》(粤医保规〔2023〕2号)、《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的通知》(粤医保规〔2022〕7号)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2月5日
星期日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2月6日接访公告
现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上午10:00至12:00。 二、接访地点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
2023年1月16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
为做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患者医疗保障工作,助力参保患者在线诊疗,现就积极推进“互联网+”医保服务通知如下: 一、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申请开展医保互联网医疗服务。
2023年1月13日
星期五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3年1月7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等3部门转发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1月15日接访公告
现就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近期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2023年1月15日(星期日)14:00至17:00。 二、接访地点 1.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越秀分中心(地址:越秀区陵园西路1号之四首层)。
2023年1月12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pdf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8日
2023年1月11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我局高度重视,认真整改落实,其中立行立改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力度,严格按审计机关提出的时间和要求推进。现予以公告如下: 1. 对于2021年度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指出我局未为部分低保人员、特困人员等纳入本市医疗救助金资助范围的人员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疑似死亡…
2023年1月10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迁址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计划于2023年1月3日起迁至新场地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建设路222号乔安楼居住小区A栋2层。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20〕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切实有效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保障效果明显,失能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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