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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27 06:04
2021年7月1日 星期四 · 3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市昌平区十三陵镇仙人洞村卫生室等8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45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第四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保障北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及《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19〕123号)文件规定,确定北京市房山区长阳…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47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与北京昌平区龙华医院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近期,昌平区医保中心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北京昌平区龙华医院、北京昌平谦爱门诊部进行了检查,平谷区医保中心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北京京谷友好医院进行了检查,上述三家单位整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与北京昌平区龙华医院、北京昌平谦爱门诊部和北京京谷友好医院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48号
2021年6月18日 星期五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关于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省级 · 北京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与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小店卫生院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近期,顺义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小店卫生院进行了检查,该卫生院整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与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小店卫生院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43号
2021年6月16日 星期三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对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黄牌警示的通知
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黄牌警示期间,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制定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效措施,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对北京市平谷区中医医院进行了检查…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42号
2021年6月11日 星期五 · 4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北京市2021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 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
一、 背景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规定,今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定期待遇。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17〕58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图解 一图读懂 视频《关于2021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6月11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本市2021年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惠及全市约310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努力增进首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视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答:《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省级 · 北京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合并申报2021年度“五险一金” 缴费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确保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与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五险一金”)收缴工作正常进行,提升服务便利度,按照“一数一源、信息共享、一步办理”的原则,现就申报2021年度各项社会保险与住房公积金缴费工资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市社会保险费由人力社保部门、医保部门管理,税…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保发〔2021〕18号
2021年6月9日 星期三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亚美医院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9号
2021年6月8日 星期二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市丰台区长辛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医发〔2016〕13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和…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8号
2021年5月18日 星期二 · 3 条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
一、背景依据 为了支持本市预约诊疗改革,促进本市分级诊疗,方便群众就近在社区就医,制定本政策。 二、涉及的医疗机构范围 本市所有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社区卫生机构),例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等。
省级 · 北京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社区就医管理...
为支持本市预约诊疗改革,促进分级诊疗,方便就医,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将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定点社区卫生机构”)作为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共同定点医疗机构,本市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到定点社区卫生机构就医时,无需事先选择定点社区卫生机构作为本人定点医疗机构。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1〕14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门诊部等两家定点医疗机构恢复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通知
近期,东城区、海淀区医保中心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门诊部、北京城建集团牡丹园门诊部进行了检查,上述两家单位整改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与中国中医科学院中医门诊部、北京城建集团牡丹园门诊部恢复签订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4号
2021年5月17日 星期一 · 2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新增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额付费管理定点医疗机构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器官、组织移植相关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定额付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05〕55号)、《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3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对北京瑶医医院等三家定点医疗机构黄牌警示的通知
北京瑶医医院、北京丰台建都中西医结合医院、北京市丰台区老年人协会莲花池康复医院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5号
2021年5月10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等定点医疗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实施意见》(京人社医发〔2016〕132号)、《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和…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32号
2021年4月23日 星期五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深入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进一步优化员工参保登记办理流程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为实现全部企业开办事项在“e窗通”一站办理的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目标,结合本市社会保险实际工作需要,现就进一步优化员工参保登记办理流程通知如下: 一、新企业通过“e窗通”办理企业及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再简化 新企业登录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https://…
省级 · 北京 京社保发〔2021〕6号
2021年4月20日 星期二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第一批开展“互联网+” 医保服务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保障北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权益,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通知》(京医保发〔2020〕8号)及《关于将开展“互联网+”医保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协议管理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20〕11号)文件规定,经市、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并通过信息系统业务验收…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8号
2021年4月12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新增基本医疗保险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造血干细胞移植相关医疗保险费用报销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关于下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造血干细胞移植医疗费用报销试行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6〕176号)有关规定,现决定新增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为本市基本医疗保险造血干细胞移植定点医疗机构。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7号
2021年4月7日 星期三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2021年第三批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保障北京市参保人员基本医疗权益,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及《关于开展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工作的通知》(京医保中心发〔2019〕123号)文件规定,确定北京市昌平区霍营…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6号
2021年4月1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社保卡服务暂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现将国家医疗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做好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社保卡服务暂停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4月2日17时至4月6日8时社保卡服务暂停期间,我市与社保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相关的业务均受影响,请上述单位做好对参保人员的宣传解释工作。
省级 · 北京
2021年3月31日 星期三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增补名单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工作,方便参保人员就医,我们对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从服务人数情况、总额费用控制情况、次均费用控制情况和医疗保险管理情况等方面进行考评,并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的区域分布情况进行了研究,决定在原有A类定点医疗机构的基础上,增补北京医院等13家定点医疗机构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5号
2021年3月30日 星期二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明确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自2021年4月起对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统一进行调整,具体内容通告如下: 一、企业缴费 (一)缴费时间 1.缴费单位应于每月1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至25日(节假日不顺延)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省级 · 北京
2021年3月29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等定点医药机构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人社医保发〔2017〕17号)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北京市东城区东外医院等33家定点医药机构的有关事项予以变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4号
2021年3月22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汇林医院等5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21号
2021年3月21日 星期日 · 1 条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21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的通知
现将《2021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1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3月21日 附件 2021年北京市医疗保障重点工作 2021年,首都医疗保障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1〕10号
2021年3月5日 星期五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对北京龙禧医院等四家定点医疗机构黄牌警示的通知
北京龙禧医院、北京市慧慈医院、北京长安中西医结合医院、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因违反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1〕18号
2021年2月26日 星期五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3月社会保险费征缴时间安排的通告
为做好2021年3月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 单位缴费 (一)缴费时间 1.缴费单位应于2021年3月10日至25日向税务部门缴纳社会保险费。
省级 ·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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