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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27 06:04
2023年9月22日 星期五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实施创业启航培训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激发创业创新主体活力,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八部门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通知》《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首都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将在全市实施创业启航培训工作。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能发〔2023〕25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9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3〕24号
2023年9月18日 星期一 · 2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本市参加京津冀“3+N”联盟关节骨水泥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关节骨水泥集采”)已形成中选结果,根据省际联盟采购工作安排,结合《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药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办〔2023〕9号),现就做好关节骨水泥集采中选结果执行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和约定采购量 (一)采购品种。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办发〔2023〕16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切实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第二年协议期执行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类及京津冀“3+N”联盟起搏器类、人工晶体类、吻合器类等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京医保办发〔2022〕6号),本市自2022年4月30日起全面执行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人工关节集采”)中选结果已满一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办发〔2023〕15号
2023年9月15日 星期五 · 2 条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3〕14号)
一、 背景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经国家医保局审核,新增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二、目标任务 支持本市医疗技术创新发展,新增相关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3〕14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支持医疗技术创新发展和临床应用,现就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附件),由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综合成本测算结果、与技术难度、风险程度相近的项目比价关系以及患者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制定试行价格,并按程序向市医保局备案。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3〕14号
2023年9月14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停机切换期间医疗保险业务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保障参保单位和个人权益,现将社保系统切换期间的医疗保险有关业务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保系统切换期间,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正常办理。
省级 · 北京
2023年9月4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 AI视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
一、研究制定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当前,北京正在大力推进国际科创中心建设、“两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设,对国际化专业人员的需求十分迫切,提出了建立健全过往资历认可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具有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才在自贸试验区从事专业服务。
省级 · 北京
2023年9月1日 星期五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失效)关于印发《北京市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3.0版)》的通知
现将《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供国际专业人员来京便利服务 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与在京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享受以下便利化服务: 1.中国籍人员可纳入本市工作居住证办理范围。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事业发〔2023〕24号
2023年8月28日 星期一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 一图读懂《关于本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进一步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制定《关于本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省级 · 北京 国办发〔2023〕11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失效)关于本市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等青年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要求,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现就本市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吸纳2023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毕发〔2023〕23号
2023年8月23日 星期三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政策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进一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市人力社保局聚焦“小切口”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深入开展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联动监管问题调研。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21〕53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按照《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1〕53号)、《北京市工程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京人社监发〔2021〕12号)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监发〔2023〕22号
2023年8月21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8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3〕23号
2023年8月18日 星期五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一、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23〕27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7号)要求,进一步推进就业见习工作,现就开展2023年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广泛募集就业见习岗位,本市全年募集不少于6000个就…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毕发〔2023〕21号
2023年7月27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一、政策背景依据是什么? 《国务院关于深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5〕6号)、《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等文件。
省级 · 北京 国发〔1995〕6号
2023年7月25日 星期二 · 3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通告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发〔2023〕8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统一2023年度各项社会...
为确保本市参保单位和参保个人按时足额缴纳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现就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7月起,本市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3891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6326元。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发〔2023〕8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的公告
省级 · 北京
2023年7月24日 星期一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 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定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2〕71号) 二、《实施方案》中确定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22〕71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北京市委政法委员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司法局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工商业联合会 北京企业联合会 北京市企业家协会 2023年7月6日 (此件公…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仲发〔2023〕18号
2023年7月20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对北京龙禧医院黄牌警示的通知
北京龙禧医院因违反医疗保险有关规定,被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给予黄牌警示。黄牌警示期间,北京龙禧医院能够积极查找问题,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完善医疗保险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管理,制定落实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有效措施,市、区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分别对北京龙禧医院进行了检查,认为整改后符合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条件,经研究决定,取消对北京龙禧医院的黄牌警示。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3〕22号
2023年7月17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7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3〕21号
2023年7月14日 星期五 · 5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北京市2023年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供养亲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的通...
一、任务目标及特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条“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的规定,今年本市继续调整工伤人员和工亡人员定期待遇。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17〕58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一、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第十九条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确定及调整,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后执行”。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一图读懂 案例《关于2023年调整本市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按照国家要求,自2023年1月1日起,北京市继续为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退养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今年的调整将继续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继续保持向退休时间早、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长的退休人员倾斜的调整办法,使他们更多地享受社会发展成果。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按照《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任务目标: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调整北京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对我市2023年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由每小时不低于13.33元、每月不低于2320元,调整到每小时不低于13.91元、每月不低于2420元。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劳发〔2023〕20号
2023年7月13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告
为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根据《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号),结合本市实际,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档增加90元。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发〔20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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