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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28 06:01
2023年1月18日 星期三 · 2 条
国家医保局 政策法规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的用药保障水平,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及《2022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要求,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调整并制定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国家级 · 全国 医保发〔2023〕5号
国家医保局 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让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22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国家医保局对《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医保发〔2023〕5 号)进行了解读。
国家级 · 全国 医保发〔2023〕5号
2023年1月16日 星期一 · 1 条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网上就诊诊查费-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工作有关要求,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新任务,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的积极作用,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满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救治需求,经研究,现就做好互联网首诊等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临时新增互联网首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省级 · 广东 粤医保发〔2023〕3号
2023年1月12日 星期四 · 2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pdf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8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号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省级 · 广东
2023年1月9日 星期一 · 1 条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关于印发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等高频服务事项医保服务平台办事图解的通知
省级 · 广东
2023年1月8日 星期日 · 1 条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文件已废止】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
现将《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疾控局关于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医保发〔2023〕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省级 · 广东 粤医保发〔2023〕1号
2023年1月4日 星期三 · 2 条
广东医保局 政策解读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解读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2〕4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省级 · 广东 粤府办〔2022〕40号
广东医保局 政策法规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进一步完善我省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和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防范因病致贫返贫,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省级 · 广东 粤府办〔2022〕40号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 3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迁址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计划于2023年1月3日起迁至新场地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建设路222号乔安楼居住小区A栋2层。
市级 · 广州
国家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
1 政府信息公开 /col/col99/index.html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col/col107/index.html 通知公告 /col/col109/index.html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通知公告 视力保护色: 名称: 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
国家级 · 全国 医保办发〔2022〕21号
国家医保局 政策解读
《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前,国家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关于坚决守牢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 健全完善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长效机制的通知》(医保办发〔2022〕21号,以下简称《通知》)。
国家级 · 全国 医保办发〔2022〕21号
2023年1月1日 星期日 · 1 条
广东医保局 政策法规
2023年1月1日起,跨省异地就医会有这些新变化!
2022年7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对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作了进一步部署要求。
省级 · 广东
2022年12月30日 星期五 · 9 条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京医保...
近日,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北京税务局、北京银保监局、市总工会联合印发《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省级 · 北京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
一、 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京医保发〔2022〕23号),规范调整本市医院制剂报销目录,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员对医院制剂的需求,发挥医院制剂在临床医疗应有作用。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23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报销标准的通知》 (京医保发〔2022〕32...
1、政策调整的依据是什么? 依据《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意见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22号),对《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劳社医发〔2008〕111号)中医用材料报销标准进行调整。
省级 · 北京 劳社部发〔1999〕22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41号)
一、背景依据 《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完善我市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办法,规范直接结算服务管理。
省级 · 北京 医保发〔2022〕22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提升医疗救助制度托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健全本市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精准确定医疗救助范围 医疗救助公…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37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院制剂报销...
为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更好的满足参保人员对医院制剂的需求,发挥医院制剂在临床医疗应有作用,根据《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京医保发〔2022〕23号),经研究决定规范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医院制剂报销目录》(以下简称《医院制剂报销目录》)。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34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报销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用材料报销标准,提高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个人医疗费用负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用材料时,单项费用1000元以下的,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32号
北京医保局 政策文件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
为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异地就医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2号)精神,本市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以下简称直接结算)办法,规范直接结算服务管理。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41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北京市海淀区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897家新增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通知
为满足北京市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按照《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规定,确定北京市海淀区曙光社区卫生服务中…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2〕58号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 3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20〕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切实有效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保障效果明显,失能群众满意。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0号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为推动本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印发实施《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11号),对长护险定点申请、条件评估、协议签订以及长护险评估等作了详细规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1号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虹膜复位术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工作的函
省级 · 广东
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 3 条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0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4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1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5号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方便本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用药, 进一步完善本市门诊特殊病备案管理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符合办理本市门诊特殊病备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从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或A类、专科、中医、社区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2家医疗机构作为本人门诊特殊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特殊病治疗。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2〕57号
2022年12月26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续签协议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京医保发〔2021〕30号)《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京医保发〔2021〕31号)精神,现将2023年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以下简称:定点医药机构)续签协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我市续签协议的机构范围 辖区内经协议续签考核,合格的定点医药机构。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中心发〔2022〕56号
2022年12月24日 星期六 · 1 条
北京医保局 政策解读
解读《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动态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京医保发〔2022〕40号​)
一、 背景依据 《关于建立健全本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京医保发〔2022〕20号) 二、目标任务 结合本市实际需要,启动医疗服务价格专项调整工作,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政策。
省级 · 北京 京医保发〔2022〕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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