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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28 06:01
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 1 条
广东人社厅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集成电路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和《广东省人工智能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12月2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5年。
省级 · 广东
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 3 条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3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国家级 · 全国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3季度养老金产品业务数据摘要
国家级 · 全国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3季度养老金产品一览表
国家级 · 全国
2022年11月28日 星期一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持续做好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工作,促进脱贫人口在京稳定就业,对企业招用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农工发〔2022〕40号
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 · 1 条
人社部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公布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
国家级 · 全国
2022年11月23日 星期三 · 3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一、政策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22年9月19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以下简称50号文件)。
省级 · 北京 人社厅发〔2022〕50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的通知》
一、制定本通知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精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精神,积极开展业务流程再造,实现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
省级 · 北京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化就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规范本市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不断提升就业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参保,现就强化农村劳动力就业管理服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数据支持和需求摸查 (一)调整优化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数据平台。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就发〔2022〕42号
2022年11月21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失效)关于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告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0号)精神,现就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通告如下: 一、符合《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办法的通告》(京人社发〔2022〕4号)…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发〔2022〕17号
2022年11月18日 星期五 · 5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研究制定本通知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为在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近年来出台的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法规,进一步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规定制定本通知。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市场发[2019]14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关于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履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研究制定本通知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为推进人力资源市场领域“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根据《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的有关规定,研究制定本通知。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 视频《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一、政策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和《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精神,在继续实施《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的基础上,对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作补充通知。
省级 · 北京 人社厅发〔2022〕41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人力资源市场主体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北京市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发展办法》《网络招聘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规定,现就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对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履诺检查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审改办发〔2020〕1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务经办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市场发[2022]12号)有关规定,现就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许可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市场发〔2022〕39号
2022年11月16日 星期三 · 2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流程 视频《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2021年1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对做好新时期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新任务、新要求。
省级 · 北京 人社部发〔2021〕112号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公共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十分重要,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要求。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公服发〔2022〕35号
2022年11月15日 星期二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失效)关于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补充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41号)和《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52号)精神,在继续实施《关于用人单位招用毕业年度本市高校毕业生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22〕20号)的基础上,现就落实…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毕发〔2022〕41号
2022年11月4日 星期五 · 1 条
人社部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国家级 · 全国
2022年10月27日 星期四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保障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持续健康发展,按照《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号)…
省级 · 北京 交邮政发〔2021〕59号
2022年10月25日 星期二 · 4 条
广州人社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国务院和省、市有关促进 “双创”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家、省有关创业孵化基地的认定管理工作要求,结合实际,我们制定了《广州市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人社规字〔2022〕3号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2年10月24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2〕24号,以下简称《通知》)。
省级 · 广东 粤人社规〔2022〕24号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图解《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省级 · 广东
广东人社厅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2年度我省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发放标准的通知
为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有关权益,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7〕58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规〔2…
省级 · 广东 人社部发〔2017〕58号
2022年10月24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本市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国家邮政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交邮政发〔2021〕59 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推进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101…
省级 · 北京 京人社工发〔2022〕38号
2022年10月21日 星期五 · 2 条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0年3月23日,我厅依据《广东省实施“南粤家政”工程促进就业工作方案》(粤人社发〔2019〕12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级促进就业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社〔2019〕211号)等文件要求,按照规范性文件制订程序,印发了《广东省家政服务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粤人社规〔2020〕1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省级 · 广东 粤人社发〔2019〕121号
广东人社厅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部署要求,全面深入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推动“南粤家政”工程高质量发展意见》(粤办发〔2020〕29号)和《关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20〕3号)要求,制定《广东省“南粤家政”省级培训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省级 · 广东 粤办发〔2020〕29号
2022年9月28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人社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 2017〕11号)有效期延长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人社规字〔2022〕4号
2022年9月26日 星期一 · 1 条
人社部 政策文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关于...
国家级 ·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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