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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 10-27 06:04
2023年3月8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人社局 其他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籍(含外籍)临时教学科研人员工伤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推进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现就加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发展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籍(含外籍)临时教学科研等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保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市级 · 广州 穗人社函〔2023〕120号
2023年3月1日 星期三 · 3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
市级 · 广州 医保发〔2022〕27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一)执行整合后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2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1号
2023年2月27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实施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0号
2023年1月12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pdf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8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号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迁址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计划于2023年1月3日起迁至新场地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建设路222号乔安楼居住小区A栋2层。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20〕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切实有效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保障效果明显,失能群众满意。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0号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为推动本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印发实施《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11号),对长护险定点申请、条件评估、协议签订以及长护险评估等作了详细规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1号
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 2 条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0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4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1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5号
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1年度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的要求,现将广州市2021年社会医疗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21年末,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99.96万户、87.12万户。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12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参保人在医保互联网医院如何享受医保服务?
- 广州参保人在互联网医院就医能否享受医保待遇? 广州参保人在医保互联网医院复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什么是医保互联网医院? 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就成为医保互联网医院,可以按规定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6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19〕12号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我市自1995年起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以来,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2015年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1号),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因,集中修订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2号,以下简称《市生育保险办法》),主要修订了有关机构名称及职能的表述。
市级 · 广州 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19〕12号
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 3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加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就医、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及个人账户管理,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19年12月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1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19〕11号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家待遇清单》),2022年2月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省待遇清单》),对医疗保障的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等政策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市级 · 广州 医保发〔2021〕5号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的解读
2021年1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意见》(医保发〔2021〕5号,以下简称《国家待遇清单》),2022年2月省医保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2022〕3号,以下简称《省待遇清单》),对医疗保障的制度框架、参保缴费、待遇标准等政策提出了新的规定和要求。
市级 · 广州 医保发〔2021〕5号
2022年11月30日 星期三 · 3 条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员的医疗保障权益,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 广东省财政厅 关于建立广东省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粤医保规〔 2022 〕 3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
市级 · 广州 粤医保规〔2022〕3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维护参保人员医疗保障权益,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广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办法 的通知 》(粤府办〔 2021 〕 56 号)…
市级 · 广州 粤府办〔2021〕56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11 月 30 日 广州市 社会 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 就医管理办法 第一 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乡…
市级 · 广州 规字〔2022〕3号
2022年11月24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19〕7号
2022年11月22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2022年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分级管理等级评定结果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7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评定工作,现将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19〕7号
2022年11月4日 星期五 · 4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级 · 广州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市级 · 广州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2019〕12号文件的通知(代拟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市级 · 广州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广州市职工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市级 · 广州
2022年11月1日 星期二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的解读
为做好该《规定》的实施工作,具体解读如下: 一、规章制定背景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23号,以下简称123号令)为我市医疗保险领域的基础性制度,于2015年7月1日起施行。
市级 · 广州 国办发〔2021〕14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2022年10月31日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市级 · 广州
2022年9月28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人社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延长《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企业社会化管理特殊退休人员安置费使用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 2017〕11号)有效期延长5年,请认真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人社规字〔2022〕4号
2022年8月17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2023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确保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4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9月1日起,我市将正式启动2023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
市级 · 广州 穗府办规〔202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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