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4日
星期五 · 10 条
人社部
工作动态
河南纠治社保基金管理领域腐败问题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政策解读
2023年3月 24日,新修订的《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以下简称《规程》)正式印发,自2023年5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规程》修订的背景及依据是什么?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图解《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解读
2023年3月6日,新修订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印发,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修订的目的及依据是什么?
广东人社厅
政策解读
图解《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
广东人社厅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流程,提升社会保障卡服务能力,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人社厅
规范性文件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的通知
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6日 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资格确认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统一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资格确认工作,维护社保基金安全,根据…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
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 二、任务目标有哪些? 为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技能大师工作室在技术攻关创新、技能革新研发、名师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北京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首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18〕31号)和《关于印发〈首都技能人才“金蓝领”培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就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推动本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结合我市实际…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含专业能力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时间 职位名称 职位代码 姓名 (按姓氏笔画排序) 准考证号 4月4日 (下午) 行政执法岗 219912201 艾长顺 111160601927 代美玲…
2023年3月23日
星期四 · 3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准备…
北京人社局
政策解读
解读 问答 一图读懂《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一、研究制定本办法的政策依据及背景是什么? 2022年9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联合印发通知,就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提出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重要性,围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研究制定本地区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办法。
北京人社局
政策文件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京人社事业发 〔202 3 〕 4 号 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结合北京市中小学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北京市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2023年3月21日
星期二 · 5 条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度养老金产品业务数据摘要
人社部
政策文件
2022年度养老金产品一览表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3月23日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公告
按照广州市政府工作部门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要求,现就近期市医疗保障局领导接访安排公告如下: 一、接访时间 3月23日(星期四)上午9:30-11:30 二、接访地点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白云分中心(地址:白云区新达路55号首层) 三、接访领导 市医保局局领导 四、注意事项 (一)请自行准备…
国家医保局
通知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2023年度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是国家医疗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制订医药价格技术标准规范、监测医药价格信息、协助指导省级医药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行等工作。
2023年3月20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与北京市健邦医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爱医院恢复签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的通知
近期,大兴区及市医保中心分别对北京市健邦医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爱医院进行了检查,该院整改后符合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条件,经研究决定,与北京市健邦医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友爱医院恢复签订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
2023年3月17日
星期五 · 1 条
广东医保局
政策法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阿比特龙等药品省级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2号)精神,我省组织开展了第二、四批国家组织药品集采协议期满的阿比特龙等 66 个药品的集中带量采购,并已产生中选(入围)结果。
2023年3月16日
星期四 · 1 条
广东医保局
政策法规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4月1日起广东心脏起搏器类医用耗材开始降价了,最便宜每台只需7125元 粤医保发〔2023〕10号 各地级以上市医疗保障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推进高值医用耗材治理,根据工作部署,为做好我省…
2023年3月15日
星期三 · 2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对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社区卫生服务站等2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处理决定的通报
为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管理,维护医疗保险基金安全,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北京市及各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部分定点医疗机构违反《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书》及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北京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线上资格复审的通知
根据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安排,我局定于3月15-17日组织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形式 本次资格复审采取线上通过电子邮件进行资格复审,不接受考生现场提交审核材料。
2023年3月14日
星期二 · 2 条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经办规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
国家医保局
政策解读
国家医保局印发《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近日,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一、《办法》出台背景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多次对基金监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明确要求加强基金使用监管,健全严密有力的监管机制。
2023年3月10日
星期五 · 1 条
广东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广东省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和面试等事项公告》,现就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此次招录笔试、面试和考试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2023年3月9日
星期四 · 2 条
人社部
工作动态
内蒙古印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实施细则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3年度广州市医疗保障局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项目计划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 需按照国家、省关于长护险试点的具体工作要求统筹推进,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2023年3月8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人社局
其他文件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推进香港科技大学(广州)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籍(含外籍)临时教学科研人员工伤保险保障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推动国际化高端人才集聚,推进在南沙工作的港澳居民享有“市民待遇”,现就加强香港科技大学(广州)、发展咨询委员会等机构组织未建立劳动关系的港澳籍(含外籍)临时教学科研等工作人员工伤保险保障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2023年3月6日
星期一 · 1 条
北京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3月定点医药机构动态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为加强我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0号)和《北京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医保发〔2021〕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事项予以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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