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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9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市级 · 广州
2023年9月6日 星期三 · 2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为充分做好大中专院校学生医疗保障工作,近期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大中专院校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院校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下简称大中专学生)。
市级 · 广州 医保发〔2020〕33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度广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深入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规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 第193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4号)等文件要求,近期我市正式启动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
市级 · 广州 穗府办规〔2021〕14号
2023年9月4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2024年广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的通知
为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扩面征缴工作,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1〕14号)有关规定,按照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计算,现将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及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基数为56,571元。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30号
2023年8月31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保局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6号
2023年8月24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4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市单独支付药品范围按照《2023年广东省医保药品单独支付范围(试行)》执行,并根据省医保局调整情况动态更新。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5号
2023年8月23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保局 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持续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力度,保持高压态势,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保障医保基金安全,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根据…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6号
2023年8月22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保药品单独支付保障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4号)、《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立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本市单独支付药品范围按照《2023年广东省医保药品单独支付范围(试行)》执行,并根据省医保局调整情况动态更新。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5号
2023年7月12日 星期三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广州地区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粤医保发〔2023〕21号
2023年7月11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腔内动态三维子宫输卵管超声造影等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21号)(见附件1)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粤医保发〔2023〕21号
2023年5月18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地区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相关价格情况公示表
市级 · 广州
2023年5月15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现就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比选。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 二、采购人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联系电话:3…
市级 · 广州
2023年5月11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购买2023年度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的通告
根据国家和省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现就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比选。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度广州地区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技术服务 二、采购人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处 联系电话:3…
市级 · 广州
2023年5月4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8号
2023年4月27日 星期四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的解读
2023年4月,广东省医保局转发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3〕4号)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推进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
市级 · 广州 医保办发〔2023〕4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89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定点零售药店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市定点零售药店申请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签订医保定点服务协议3个月以上;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8号
2023年3月1日 星期三 · 3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保障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缺牙修复服务,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的通知》(医保发〔2022〕27号),我省印发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
市级 · 广州 医保发〔2022〕27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促进口腔种植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落实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和价格 (一)执行整合后的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2号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专项治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医保发〔2023〕4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1号
2023年2月27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实施广东省“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双通道”管理药品范围(2023年)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10号
2023年1月12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粤医保函〔2023〕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治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用药目录的通知.pdf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月8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发〔2023〕2号
2023年1月3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关于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迁址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广州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从化分中心计划于2023年1月3日起迁至新场地办公,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服务地址:从化区街口街建设路222号乔安楼居住小区A栋2层。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29日 星期四 · 2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2020年按照《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医保局、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穗医保规字〔2020〕1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切实有效保障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减轻失能群体及其家庭的经济和事务性负担,保障效果明显,失能群众满意。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0号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的解读
为推动本市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试点工作,我市自2021年1月1日起印发实施《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20〕11号),对长护险定点申请、条件评估、协议签订以及长护险评估等作了详细规定,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0〕11号
2022年12月28日 星期三 · 2 条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0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4号
广州医保局 规范性文件
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延长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有效期的通知
依据《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现将《广州市医疗保障局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协议定点服务机构及评估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 2020 〕 11 号)有效期延长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22〕5号
2022年12月15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2021年度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的要求,现将广州市2021年社会医疗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参保单位数、参保人数、人员结构 截至2021年末,全市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单位分别为99.96万户、87.12万户。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12日 星期一 · 1 条
广州医保局 通知公告
参保人在医保互联网医院如何享受医保服务?
- 广州参保人在互联网医院就医能否享受医保待遇? 广州参保人在医保互联网医院复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什么是医保互联网医院? 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定点医疗机构,自愿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签订补充协议,就成为医保互联网医院,可以按规定为参保人提供医保服务。
市级 · 广州
2022年12月6日 星期二 · 1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19〕12号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我市自1995年起启动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制度以来,不断完善生育保险政策,2015年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15〕41号),2019年因机构改革原因,集中修订印发了《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2号,以下简称《市生育保险办法》),主要修订了有关机构名称及职能的表述。
市级 · 广州 府办公厅关于废止穗府办规〔2019〕12号
2022年12月1日 星期四 · 1 条
广州医保局 政策解读
【政策解读】《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就医管理办法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加强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就医、零星医疗费用报销及个人账户管理,根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和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2019年12月印发《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就医及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医保规字〔2019〕11号),自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市级 · 广州 穗医保规字〔2019〕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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